教育部拟修订教师法,提高教师准入门槛!
日期:2021-11-30 13:59:21 / 人气:次 / 来源:
教育部发布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与现行的《教师法》相比
《征求意见稿》中对学历标准
即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学位
提出了更高要求
关键点1 目前处于草案征求意见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
✍还没定!从草案到正式实施,还有一段时间。
关键2:修订草案提到了这些重要变动
对于教资考生,大家最关心的莫过于学历门槛
现行规定vs草案内容,如下:
现行规定: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草案内容:
第十六条(学历标准)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学位: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三)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四)取得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实践工作经验;有特殊技能者,可放宽至专科毕业学历;
(五)取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特殊教育的学段,分别具备特殊教育师范类专业专科、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应当取得相应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等职业学校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应当取得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草案内容要点,总结如下:
学历限制:
幼儿-专科及以上学历;
中小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专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