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师

1.培训简介:
           美发师是根据服务对象的头形、脸形、体型、发质、年龄、职业等要求,在美发厅使用美发工具和用品,为其进行毛发护理、发型设计、化妆造型及制作的工作人员。

2.招生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从事或准备从事美发职业的有关人员。
3.报考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三)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四)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三)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四)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报名资料:
①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 两寸证件照片两张(白底)、③ (如高中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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